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宾区2026年寺山镇下寨村灌溉渠道工程的更正公告
2026-10-16
广西/来宾 变更澄清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宾区2026年寺山镇下寨村灌溉渠道工程的更正公告
广西/来宾-2026-10-16 00:00:0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宾区****年寺山镇下寨村灌溉渠道工程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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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宾区****年寺山镇下寨村灌溉渠道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七章 合同文本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预付款 **.*.*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将从确认的进度款中扣除,在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作为预付款起扣点,第一笔进度款扣除预付款总额的**%,第二笔进度款扣除预付款总额的**%,第三笔进度款扣除预付款总额的**%,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如若只有一笔或者两笔进度款,则在最后一次支付进度款时扣完全部预付款。
**.*.*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比例为:本项目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号)等相关规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在项目申请项目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抵扣。
* 第七章 合同文本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签订合同并开工后,甲方预付工程合同价**%工程款给乙方;工程进度达**%后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工程款给乙方,工程进度达**%后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工程款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工程合同价**%工程款给乙方,工程经过结算审计后甲方按审计价(审计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结算;如审计金额低于合同金额的,以审计金额结算。)拨付至**%的工程款给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一年,经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金(无息)全部退还承包人。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原则上,工程进度款按实际进度的**%进行支付(包含已支付的部分);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质量要求,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施工竣工资料,发包人根据兴政规【****】*号及兴政办法【****】**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工程款可申请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个月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无息)。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等额发票。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寺山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区**栋****号***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凤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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