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声屏障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10-16
上海 中标结果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声屏障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海-2026-10-16 00:00:00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第一名:成都伟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成都伟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工程(贵州段);*.贵阳高铁工务段沪昆高速、贵广客专声屏障吸声单元板更换;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声屏障*****包件采购;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新增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闵北路**弄*号楼*楼
联 系 人:孙一友
电 话:************
邮箱:************@***.***
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座**层
联 系 人:吴明磊
电 话:***********
邮箱:**********@**.***
上海-2026-10-16 00:00:00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声屏障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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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静安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第六批建管甲供物资(金属声屏障单元板)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第一名:成都伟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包件名称: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成都伟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工程(贵州段);*.贵阳高铁工务段沪昆高速、贵广客专声屏障吸声单元板更换;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尚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声屏障*****包件采购;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新增甲供物资声屏障采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号令)相关规定,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投诉书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闵北路**弄*号楼*楼
联 系 人:孙一友
电 话:************
邮箱:************@***.***
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座**层
联 系 人:吴明磊
电 话:***********
邮箱:**********@**.***
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