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更正(澄清)公告
2026-10-16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用车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更正(澄清)公告
贵州/贵阳-2026-10-16 00:00:00
用车服务单位采购(二次)更正(澄清)公告

用车服务单位采购(二次)项目更正(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用车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致各位投标供应商:

本次公告对用车服务单位采购(二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更正(澄清):

①原磋商文件的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为:

序号

车型

淡季价格(元/辆/天)

超出***公里部分每公里价格(元/公里)

旺季价格(元/辆/天)

超出***公里部分每公里价格(元/公里)

备注

*

轿车(*座)

***.**

*.*

****.**

*

配备驾驶员

*

**座中巴

***.**

*.*

****.**

*

配备驾驶员

*

**座大巴

****.**

*.*

****.**

*

配备驾驶员

*

**座大巴

****.**

*.*

****.**

*

配备驾驶员

现更正的最高投标限价内容为:

序号

车型

淡季价格(元/辆/天)

超出***公里部分每公里价格(元/公里)

旺季价格(元/辆/天)

超出***公里部分每公里价格(元/公里)

备注

*

轿车(*座)

****

*.*

****

*.*

配备驾驶员

*

**座中巴

****

*.*

****

*.*

配备驾驶员

*

**座大巴

****

*.*

****

*.*

配备驾驶员

*

**座大巴

****

*.*

****

*.*

配备驾驶员

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本次更正(澄清)公告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日前。故磋商开标时间不进行延期

*.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阳城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街道明珠大道两夹坡产业园*楼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金阳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贵州塔(原西能浙商大厦)(*)北单元**层*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彬、牟静、向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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