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6-10-16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甘棠江智慧监管设施建设(Ⅶ标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核心技术参数评分*设备采购清单表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投标人提供取得***认证(***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满足设备采购清单表中该处注明的参数的,每处得*分,满分**分。
现更正为:设备采购清单表中标注“▲”的技术参数:
(*)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随货物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满足设备采购清单表中该项注明的参数的,每项承诺得*分,满分**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满足设备采购清单表中该项注明的参数的,每项得*分,满分**分。
(说明:检测报告是指取得***认证(***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或其他合法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认证机构或***认证机构等)出具的,其他机构出具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任意成员提供均可)。
*.原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款的支付**.*.*提货款*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物品),经买方指定人员和监理单位指定人员初步验收并确认达到交货标准,且双方签署初步验收合格证明后,买方向中标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 %作为提货款。
现更正为: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款的支付**.*.*提货款*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物品),经买方指定人员和监理单位指定人员初步验收并确认达到交货标准(包含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应随货物一起交付给买方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买方可认为未达到交货标准),且双方签署初步验收合格证明后,买方向中标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 %作为提货款。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甘棠江智慧监管设施建设(Ⅶ标段).****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