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10-16 00:00:00
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聚氧化乙烯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日
*、候选人公示情况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万元) | 得分 |
一 | 吉化集团吉林市星云化工有限公司 | *#***;/ | ***.* | / |
二 | 杭州同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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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 | 上海联胜化工有限公司 | 合同业绩均不满足资质要求 |
* | 河北霆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业绩均不满足资质要求 |
*#***;
业绩信息:
序号 | 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署日期 | 数量/金额 *#***; |
* | 吉化集团吉林市星云化工有限公司 | 国电投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 | ****.* | ***吨 |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聚氧化乙烯采购合同 | ****.* | **吨 | ||
东方凯特瑞(成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 ****.* | **吨 | ||
* | 杭州同和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恒州化工有限公司聚氧化乙烯合同 | ****.**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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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
*#***;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能集团招投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