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13 00:00:00
华润电力重庆石柱枫木扩建(****)风电项目剩余工程及尾工消缺项目
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号
本公司于****年**月**日发布的华润电力重庆石柱枫木扩建(****)风电项目剩余工程及尾工消缺项目的****************号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售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变更为****年**月**日。原公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 **时**分变更为****年**月**日 **时**分。原公告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由****年**月**日 **时**分变更为****年**月**日 **时**分。
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卷“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现变更为: 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个新能源工程项目环水保工程完工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签章页、完工验收证明以及至少*张与合同对应的进度结算发票。完工证明需明确项目名称、验收时间和结论等关键信息,需要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发票开票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和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注:未提供完工证明及进度结算发票的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不接受劳务分包业。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签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