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2026-10-16 00:00:00
[直接采购]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新老区、新副井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项目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 |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新老区及新副井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新老区及新副井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直接采购,根据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新老区及新副井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为保障职工上、下班的安全和方便,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租赁新能源大客车两辆,提供为期一年的客运服务。
*、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日向甲方提交上月度结算报告,并出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税率为*%的正式有效发票;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挂账意见,甲方根据鹤煤公司资金计划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结算。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流程。付款日为:在甲方财务挂账*个月后开始分期付款;付款期限:自付款日起** 个月内付清;且在** 个月后追收后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诉讼费等权利主张;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其他有价证券。
乙方未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含有效发票)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拒付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服务地点:河南省鹤壁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为期*年。
三、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因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不满足法定开标条件而招标失败,经业主单位研究决定转为直接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浚县惠龙公交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异议反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娄先生,电话:************电子信箱:***********@***.***。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组。电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
联 系 人:邓利敏
电 话:***********
联系地址:鹤煤第三煤矿综合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
联 系 人:娄先生
电 话:************
电子信箱:***********@***.***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福田二区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