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541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89号诚添大厦1006-1015室(1001.74平方米)整体出租(租期4年)
2026-10-15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1541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89号诚添大厦1006-1015室(1001.74平方米)整体出租(租期4年)
辽宁/沈阳-2026-10-15 00:00:00
辽宁/沈阳-2026-10-15 00:00:00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号诚添大厦*********室(****.**平方米)整体出租(租期*年)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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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号诚添大厦*********室(****.**平方米)整体出租(租期*年)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待项目成交且沈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将保证金直接冲抵部分租金转付出租方。剩余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