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政道路维修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10-15
河北/沧州 招标采购
沧州市市政道路维修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沧州-2026-10-15 00:00:00
公告代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项目名称: 沧州市市政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联系人: 张旭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河北伟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
沧州市市政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旭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弘仁里小区**#楼*单元*层***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蒙蒙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为沧州市城区道路养护、维修工程,建设内容为路面工程、附属工程及交通工程的养护及维修。本项目养护、维修共涉及**条路,总长度约**.***公里,主路罩面约**.****万平方米,非机动车道罩面**.****万平方米,交通标线*.****万平方米,人行道修复*.**万平方米,路缘石更换*.****万延米,检查井井盖加固***座,雨水井修复***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沧州市新华区、运河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涉及**条道路,包含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以及商业区步行街等 。
  *.*招标范围:承包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若有)、竣工备案及后期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元,建安工程费:*********.**元。)
  *.*计划工期: ***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位于沧州市新华区、运河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涉及**条道路,包含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以及商业区步行街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不含投标当月)证明材料(企业成立时间若不足*个月的,按设立之日起算)。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沧州市市政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屏蔽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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