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E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5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2026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E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6-10-15 00:00:00
****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包)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泰供应链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通南路*号嘉恒大厦***室
被投诉人: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唐县向阳南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人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号*座***室
相关供应商:河北仁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南大冉四村副**号
四、基本情况
“****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包)”****年*月**日在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河北仁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宁泰供应链管理(河北)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唐县教育和体育局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宁泰供应链管理(河北)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请求认定河北仁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被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请求认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由财政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投诉事项*:请求责令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请求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履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唐县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保定-2026-10-15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泰供应链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通南路*号嘉恒大厦***室
被投诉人: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唐县向阳南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人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号*座***室
相关供应商:河北仁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南大冉四村副**号
四、基本情况
“****年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备购置(*包)”****年*月**日在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河北仁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宁泰供应链管理(河北)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唐县教育和体育局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宁泰供应链管理(河北)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请求认定河北仁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被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请求认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由财政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投诉事项*:请求责令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请求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履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字〔****〕**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