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2026-10-15 00:00:0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寿县瓦埠小学迁建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寿县瓦埠小学迁建项目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寿县瓦埠小学迁建项目(项目编号:***************)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回复 提问*:我单位为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中小企业承担**%以上工程,是否需要继续分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明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联合体投标,需要以联合体名义继续向中小企业分包,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寿县瓦埠镇人民政府 寿县瓦埠小学(寿县瓦埠学区管理中心)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