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千家镇2个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2026-10-09
海南/三沙 招标采购
关于公开选取千家镇2个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海南/三沙-2026-10-09 00:00:00

关于公开选取千家镇*个地块土地平整及

青苗清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

为做好千家产业园********号地块、*******号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工程*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我镇决定通过公开选取方式聘请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统一遴选的*个项目建设单位均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人民政府,核心信息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实施地点

*

千家产业园********号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工程

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

***.**

千家产业园

*

乐东县*******号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工程

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

**.**

千家产业园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

负责*个项目全部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三、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内容。

*、已在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登记备案。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出具承诺函。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招投标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类似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选取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代理业务。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

不接受邮寄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

*、报价单:根据国家及地方计价基准价进行下浮报价;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双平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年*季度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免社保需附证明);

*、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近*年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材料(加盖公章);

*、其他可提供的补充材料。

以上资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套,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参选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回。资料密封后封面注明:千家镇*个地块土地平整及青苗清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报名材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中心大道**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六、选取办法

*、我镇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从参选单位资质条件、类似项目业绩、代理报价、服务实施方案、市场履约信用评价等维度综合选定中选人。

*、选取结果于评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参选单位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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