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10-15
福建/漳州 招标采购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福建/漳州-2026-10-15 00:00:00
福建/漳州-2026-10-15 00:00:00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年**月至****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作者: 发布时间:**********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平和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 |
采购内容:平和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立足平和县粮食与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涵养文明乡风建设等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本工程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综合素养为总体导向,以贴合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为核心目标,以培优建强本土“新农人”队伍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农业技术与实操技能培训力度,精准培育一批适配县域产业发展、契合乡村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为全力推进平和县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
需满足的要求:培育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各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能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工作支出或其他农民教育培训支出。平和县农业农村局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费补贴、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本级业务经费支出的费用。培育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培育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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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