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6-10-15 00:00:00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雨污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雨污水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雨污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 |
豫财磋商采购********* |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雨污水改造项目 |
******* |
******* |
是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地点: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 查 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方式:
(*)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郑市郑韩路西段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口中兴产业园**栋*楼***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