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东莞市沙田镇易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齐沙泵站)补充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2026-10-15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补充通知)东莞市沙田镇易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齐沙泵站)补充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东莞-2026-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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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东莞市沙田镇易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齐沙泵站)补充通知公告
公告*更正(补充通知)东莞市沙田镇易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齐沙泵站)补充通知公告
共 * 条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沙田镇易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齐沙泵站) | ||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沙田镇易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齐沙泵站) | ||
| 性质 | 更正 | ||
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第*.*.*款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 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本项目拟投入的其他项目班子人员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组合提供。”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接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不接受”
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下载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最新附件编制投标文件。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