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保财采诉〔2026〕46号
2026-10-15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保财采诉〔2026〕46号
河北/保定-2026-10-15 00:00:00
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保财采诉〔****〕**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工业机器人基础教学实训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座**层
被投诉人:保定学院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工业机器人基础教学实训室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保定学院和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收到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联合体所投的该项目中的*款核心机器人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联合体单位所投的招标文件要求的第*项设备,由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显示屏幕(*套)不满足招标文件*号强制性实质性条款,构成无效投标情形。 *.中标联合体牵头方保定市正格商贸有限公司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数据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数据严重不符。 *.评审委员会未核查投标产品真实技术参数、未核验中小企业材料真实性,推荐该联合体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不真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保定-2026-10-15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工业机器人基础教学实训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座**层
被投诉人:保定学院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号
四、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工业机器人基础教学实训室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保定学院和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收到内蒙古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补正后的投诉书,****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联合体所投的该项目中的*款核心机器人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联合体单位所投的招标文件要求的第*项设备,由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显示屏幕(*套)不满足招标文件*号强制性实质性条款,构成无效投标情形。 *.中标联合体牵头方保定市正格商贸有限公司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数据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数据严重不符。 *.评审委员会未核查投标产品真实技术参数、未核验中小企业材料真实性,推荐该联合体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不真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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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