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10-15 00:00:00
【产权交易】泰兴汽车客运站东北门门卫室南侧*间房屋三年期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委托单位:泰兴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泰兴汽车客运站东北门门卫室南侧*间房屋三年期出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泰兴汽车客运站东北门门卫室南侧*间房屋 | |||||
标的编号 | ******************* | |||||
出租方 | 泰兴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泰兴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财政局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竞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出租采取挂牌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 元。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泰兴市阳江东路 | ||||
房产证号 | 苏(****)泰兴市不动产权第******号 | 出租面积 | **.**㎡ | |||
出租用途 | 非住宅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闲置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水电齐全 | |||||
其他说明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 /年) | ****.** | ||||
租期(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周缴纳第一年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无 | |||||
租赁押金(元) | 成交价**.**,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
合同签订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价款结算 | 出租方、承租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起*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关于调整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向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房屋租金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押金以及租金。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其他要求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 ***** 元。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在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 *、承租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 *、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承租方后,拒绝按交易公告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号文、《关于调整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确保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有效的报价,若未能按时参与竞价,可能会导致失去竞价资格或无法成功竞得标的物等后果。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七、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九、因出租方出具书面材料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 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方协同处理。 十一、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泰兴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泰兴市阳江东路***号 | |||||
组织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泰兴市文昌东路**号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端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