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10-15 00:00:00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年*****月硫酸采购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辅材采购文件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拟对****年*****月硫酸进行采购,现公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方的名称和地址
采购单位名称: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金阳客车站乘鸭池河方向班车可达)。
物流参考:贵阳—王庄,走贵黔高速,王庄收费站下站(约**公里)。
商务咨询联系人:雷祖珺,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年**月—**月硫酸采购
三、项目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招标
四、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参数要求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工业硫酸 | 执行国家标准**/* ********,硫酸(*₂**₄)含量≥**.*%一等品,详细参数下附 | **** | 吨 | |
说明 | 预计供货量为****吨,执行期限定于****年**月*日*****年**月**日。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分期交货,每月供货量约为***吨。在执行期间,中标方需根据采购方每月提供的到货计划表,按时完成供货,每批次金属镓车间到货量约为**吨(特殊情况除外)、化水车间每批次到货量约为**吨。若实际交货数量有所增加,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采购方将根据自身生产需求,保留减少供货量或暂停供货的权利。若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终止供应合同。 | ||||
| 项 目一等品硫酸(*₂**₄)*/%≥**.*灰 分 * / % ≤*.**铁(**)*/% ≤*.***砷(**)*/% ≤*.***铅(**)*/% ≤*.**汞(**)*/% ≤*.***镉(**)*/% ≤*.***铬(**)*/% ≤*.*铊(**)*/% ≤*.****透明度/** ≥**色度不深于标准色度注 :指标中的“一”表示该类别产品的技术要求中没有此项目。 | |||||
五、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合格报价人: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报价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报价金额;
(*)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报价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报价人应不属于存在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报价人;
(*)能够遵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相关规则,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资金和运输配送能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等廉洁问题,未被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企业。
(二)证明报价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模板:附件一);
*)品牌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报价人);
*)质量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模板:附件二);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附件三);
*)账户确认函(模板:附件四);
*)投标承诺书(模板:附件五);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运输资质证明文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报价的,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同时提供承运单位资质证书及委托运输协议。
*、合格的产品证明
*)报价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近 * 个月内具备 ***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检验报告;
六、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商务报价构成
(*)报价函(见附件),所报单价需含**%专用增值税、技术服务费、货物到交货地点运杂费等费用。
(*)资格审查文件:第五条(二)中所要求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次性电子报价,原则上不议价。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及方式:
(*)为确保报价的公正性和保密性,实行统一时间段内报价制度。任何通过业务员邮箱或微信发送的报价函将被视为无效。
(*)请将上述两份报价文件分别制作(分别注明为**公司商务报价、**公司资格审查文件),并盖章扫描后(***格式)发送至我公司内部平台指定项目中,报价文件的命名规则为:雷祖珺*硫酸*(报价单位公司名称)。特别提醒:报价单位需提前与经办人(联系电话:***********)取得联系,完成内部平台注册,方可在内部平台进行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采购方内部平台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 日。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撤回、变更报价或变更报价条件。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保障本供应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履行完毕后,该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中标方。若中标方未按采购方要求按时、保质供货、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采购方有权依据采购文件或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并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收款单位: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
电话: *************
七、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方确认后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关键内容修改处未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
*、未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上传至内部平台指定项目的;
*、存在串通报价、哄抬价格等情形的。
八、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解释
为便于采购流程的顺利进行,采购方有权在开启报价后要求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解答。报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所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而这些回复将构成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九、其他相关事宜
*、交货期及流程:交货期:合同签署后,中标方须按采购方后续发送的到货计划表指定的数量和时间交货(遇特殊情况需特殊处理),交货地点为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交货流程如下:接到我司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后,按我司要求的时间和数量送货至我司,先到营销管理部经办人处办理手续,再去磅房过磅,过磅后卸货,卸货完毕后将送货资料交卸货人员签字,随后去磅房过空磅,最后将所有资料交营销管理部经办人员。
*、采购数量:采购文件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在执行期(****年**月*日*****年**月**日)内,标的物数量如有增加,按合同单价执行。
*、结算数量:货到采购方现场后,在指定地磅过磅复检,以过磅重量作为结算数量。
*、验收方式:现场过磅交货,随货附带加盖公章或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出厂检验报告;采购方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化验,每车次抽样两瓶,一瓶用于化验检测、一瓶留作备样,抽检产品质量结果作为该车单批次的结算依据,未抽检批次按中标方随货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随货出厂检验报告造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按严重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履约保证金。采购方的过磅、表观验收及付款结算,均不视为对货物内在质量的最终确认,不免除中标方的质量责任。
*、下列考核条款仅适用于抽检车辆所对应单批次(以单车次为一批)的质量结果:
① 硫酸浓度≥**.*%,按照合同单价正常办理结算
② **.*%≤硫酸浓度<**.*%,按照合同单价每吨扣除**元进行结算;
③ **.*%≤硫酸浓度<**.*%,按照合同单价每吨扣除**元进行结算;
④ 硫酸浓度<**.*%,当期该批次供货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抽样化验结果由采购方检测部门出具。若硫酸检测浓度低于**.*%,采购方向中标方提供书面检测结果。中标方应在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中标方同意采购方的检测结果。若中标方提出书面异议,可在采购方检测部门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除浓度外,其余国家标准规定指标出现质量异议时,可送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不合格的,检测费及由此产生的取样、送检、运输、装卸、返工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有权对执行期内已结算批次追溯处理。复检结论合格的,检测费由采购方承担。
*、结算方式:每月**日统计当月供货数量。中标方按双方确认的供货数量×合同单价得出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遇特殊情况产生押车费用,按报价函填报的押车费标准(元/天)及采购方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押车时长,平摊计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采购方收到发票后及时办理结算。每批次货款的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比例不限。
*、安全与环保责任:中标方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或备案)等法定资质,运输车辆、容器及押运人员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并严格遵守采购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货物在验收合格并卸入采购方储罐前,运输、装卸环节发生的泄漏、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风险与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资质、包装、标识、押运或操作不当致使采购方遭受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或其他损失的,由中标方全额赔偿并负责处置。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执行。因中标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中标方应每日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价的*.*%向采购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因逾期交货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还应赔偿采购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因中标方责任导致货物延迟交付超过*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的善后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中标方所供产品经抽检或第三方复检不合格的,除按第九条第*款不予结算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方生产损失、设备损坏、环保责任或第三方索赔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期内累计*个批次硫酸浓度低于 **.*%,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
**、本采购邀请书与据此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采购项目的最终决定权归采购方享有;采购方依照本采购文件及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报价人在报价前应仔细审阅本文件全部条款,一经报价并加盖公章,即视为同意接受上述全部条款。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报价函 | |||||||||||
报价前请你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并逐项填写,否则,理解为默认我方要约。 | |||||||||||
报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品名 | 型号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单价(含税**%) | 总金额(含税**%) | 交货期 | 报价品牌 | 备注 | ||
* | 工业硫酸 | 执行国家标准**/* ********,硫酸(*₂**₄)含量≥**.*%一等品 | ****.** | 吨 | 接通知后****日内到货 | ||||||
合计 | ****.** | ||||||||||
供货执行期、分批供货 | 数量为预估量(供货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中标后需按我方要求分批供货。 | ||||||||||
如遇特殊情况产生押车费用,该笔费用按实际押车天数×填报标准据实结算,凭我司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押车时间凭证办理(注:押车期间为了保障人员安全,供货车辆停放至我司指定地点后,司机押运人员离厂。接通知后再行过磅卸货并请相关部门进行押车时间确认签字 | |||||||||||
节假日押车费用(含人员、住宿餐饮等费用)元/天 | |||||||||||
工作日押车费用(含人员、住宿餐饮等费用)元/天 | |||||||||||
报价情况说明: | |||||||||||
一、到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乡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报价含运费,不含卸车费; | |||||||||||
二、结算方式: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办理结算,现汇、银行承兑及电子汇票不限。 | |||||||||||
三、请勿更改我公司询价函,若对我公司询价函上的内容存有异议,可加一栏备注进行说明; 四、报价单位在报价前必须仔细审阅询价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一旦报价并加盖公章,即表示同意接受所有条款。 | |||||||||||
注:若在报价过程中存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业务员联系,联系人:雷祖珺,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