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6-10-1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人民法院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交货时间(工期):合同签订后 ** 天完成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更正为“交货时间(工期):接用户通知后 ** 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要求整体提供不少于*年的免费质保。”更正为“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要求整体提供不少于*年的质保(包含一年的免费质保)。”
*、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兴县人民法院
地址:便江镇永兴大道***号
联系人:许振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号湘南风情康居园**栋
联系人:王海云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