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6-10-15 00:00:00
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九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沿河大道时代广场*号楼
当事人*:湖北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红坪大道防疫站对面居民楼**号*楼***
当事人*:湖北一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竹林万人社区城投商铺二楼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检查总体情况
*.检查对象
按照随机原则,本次共抽取*家代理机构作为年度检查单位,分别为
湖北一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九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新航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号)要求,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涵盖委托代理协议、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档案管理等情况。
*.检查程序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代理机构按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向财政局提交检查资料。财政局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并按照检查相关要求编制工作底稿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进行确认。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存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存在未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被检查的三家代理机构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履行好代理职责,强化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各代理机构在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过程中,要协助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合同签订与公告发布、履约验收及验收结果公告发布、档案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红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