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10-15
山西/临汾 质疑投诉
临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山西/临汾-2026-10-15 00:00:00
山西/临汾-2026-10-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肿瘤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路*号****室*****室
被投诉人:临汾市祥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开发区鼓楼北大街河汾一路清控创新基地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投标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所依据的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属于以招标文件之外的标准进行评审。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不属于招标文件所称“涉及计算机产品或者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情形,投诉人不负有提交《正版软件承诺书》的义务。质疑答复认定本项目“涉及”该情形,缺乏招标文件和在案证据的支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查阅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 *、*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临汾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