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重点点位交通设施完善工程(二期)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天津-2026-10-15 00:00:00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 (*)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同时须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须提供上述人员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连续三个月指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日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其他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