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6-10-15 00:00:00
永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配套管网
建设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赣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工期:***日历天
建造师:陈陟林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于博 造价师:董军琴
施工员:陈文港 质量员:赖泽源
专职安全员:傅琳 材料员:韩丽萍
资料员:冯新艳 标准员:黄权
机械员:何欣益 劳务员:孙涛
企业业绩:赣州市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三江六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设施项目(一期)
查询网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江西永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特此公示!
江西永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