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6-10-14 00:00:00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年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年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盘锦北)加氢装置催化剂已到使用末期,需要进行器外再生、重生恢复基本活性 。
采购内容与范围:盘锦北燃加氢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其中预计待再生催化剂量(再生烧焦)***吨;预计待重生催化剂量(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年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年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中**********、**********类别,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各*份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加氢催化剂的再生业绩和重生业绩(其中任意*份须为进口催化剂的重生或再生业绩),同一公司相同类型业绩视为*份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等。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辽宁省关于危废处置的相关规定或各级政府特殊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危废转移手续,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
*****************/*****************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年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服务项目:*元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获取方法:访问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递交方法:在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解密方式,开标时,由项目经理设置解密时间,投标人需要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服务期限:具备拉运条件后,按照如下服务时间进行再生或重生,具体拉运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中标人需要对再生工期进行评估并作出书面承诺,若实际不能履行工期承诺,迟一天交货扣除合同价款的*%;盘锦北燃部分型号催化剂(*****、********)要求**日(从第一车待生催化剂装车到重生后催化剂全部运达招标人现场时间)内完成再生、重生及运输。其余催化剂要求**日内完成再生、重生及运输。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待生催化剂预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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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生催化剂型号 |
待生催化剂预估数量(吨) |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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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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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再生烧焦+活性金属重新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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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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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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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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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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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再生烧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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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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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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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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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①考虑到催化剂卸剂损耗和积碳,待生催化剂重量以过筛后实际测量为准。催化剂中的瓷球和粉末由中标人拉走进行过筛。
②过筛后的瓷球和催化剂粉末由招标人进行处理。
③结算以实际再生、重生数量为准(实际再生、重生数量以招标人地磅称重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监督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人:李雪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雪(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