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4
江苏/南京 质疑投诉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京-2026-10-14 00:00:00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宁中医院采购中央透析供液系统(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沐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乐路***号*幢*****室

被投诉人: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号瑞祥佳苑**幢*楼*******室;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号弘业大厦****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集中供液系统招标技术参数为品牌独家参数;\**.集中供液系统预算畸高,采购人前期论证调研工作形同虚设;\**.血液透析装置(血透机)单台限价畸高,采购人未真实开展市场调研活动;\**.本项目不满足采购进口产品的标准,国产产品完全可满足临床使用。被投诉人申请采购进口产品论证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存在实质性违法;\**.被投诉人拉低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项目的预算,却拉高集中供液系统预算;\**.集中供液系统与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设备预算随意切换,欠缺专业性。

投诉请求:*.删除品牌独家参数;\**.集中供液系统预算最高限价以市场普遍成交价为参考;\**.血液透析装置(血透机)单台最高限价以市场普遍成交价为参考;\**.撤销进口产品论证报告,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设备最高限价以市场成交价为参考。\**.如上述问题无法合法合理解决,应立即终止此项目的采购流程。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江宁区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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