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10-14
重庆 质疑投诉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6-10-14 00:00:00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沙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晖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号附*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格物至善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号高创锦业大厦负*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意被投诉人重庆市南开中学校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号:***********,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除“投标准备时间短于获取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导致排斥潜在供应商”外其余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投标准备时间短于获取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导致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投诉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年**月*日

,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沙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晖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号附*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格物至善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号高创锦业大厦负*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意被投诉人重庆市南开中学校于****年*月**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南开中学校采购图书馆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号:***********,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除“投标准备时间短于获取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导致排斥潜在供应商”外其余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投标准备时间短于获取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导致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投诉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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