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房屋建筑]袁花镇龙山文化产业园书剑人生•花间府[A3300000090008710001001]资格预审结果信息
2026-10-14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海宁市][房屋建筑]袁花镇龙山文化产业园书剑人生•花间府[A3300000090008710001001]资格预审结果信息
浙江/嘉兴-2026-10-14 00:00:00
***;**** **="***********"***;资格预审结果信息***;/*******;
浙江/嘉兴-2026-10-14 00:00:00
袁花镇龙山文化产业园书剑人生•花间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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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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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花镇龙山文化产业园书剑人生•花间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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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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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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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海宁市袁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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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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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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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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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省海宁市尚都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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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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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褚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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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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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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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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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花镇龙山文化产业园书剑人生花间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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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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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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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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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个;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上述*.****.**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投标人具有****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提供公司财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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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通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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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个;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上述*.****.**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投标人具有****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提供公司财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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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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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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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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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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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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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顶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久洲建设有限公司,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隆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盛开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鸿宁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国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沿途建设有限公司,杉树建设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米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人建设有限公司,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潮银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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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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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资质动态核查材料
资格预审公告*.*.*,缺少外省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资格预审公告*.*.**,缺少外省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未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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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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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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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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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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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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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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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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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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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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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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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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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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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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