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公告
2026-10-14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公告
广东/佛山-2026-10-14 00:00:00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
标段(包)名称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
性质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

招标公告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二期)道路工程**东涌路中段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现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分):投标人在近 * 年内(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合同金额为***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分,最高得*分。”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过设计合同金额为***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业绩,且投标人负责该***业绩的全部设计工作,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得分要求?

答:满足。城市道路***合同中设计金额为***万元或以上的业绩的符合投标要求。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东建大厦**楼

联系人:萧小姐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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