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取水点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4
江苏/扬州 招标采购
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取水点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扬州-202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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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宝应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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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取水点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取水点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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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燊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水务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取水点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取水点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全市再生水利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扬考发〔****〕*号)及《扬州市****年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任务清单》,拟对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门再生水取水点开展规范化建设及新建*处规范化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扬州燊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镇繁华路**号)。

邮件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报名,请按要求发送邮件(邮箱账号:**********@**.***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材料作为附件,若网上报名请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投标人将上述*.***的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送至扬州燊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如投标人采用电子邮箱领取,请将上述*.***的材料扫描成*个***文本发至邮箱;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报名资料于开标时送至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燊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镇繁华路**号)

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燊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镇繁华路**号)

六、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对于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燊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安宜镇繁华路**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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