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2号)
2026-10-14
河南/济源 质疑投诉
濮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2号)
河南/济源-2026-10-1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济源-2026-10-14 00:00:00
濮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号)
发布机构:濮阳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濮财县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濮阳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飞驰数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郑开大道南新田印象*号楼**层***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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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一:关于“省级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加分条款。 投诉事项二:关于***认证范围强制列明四款细分单品条款。 投诉事项三:关于检测报告限定条款。 投诉事项四:关于评分对象表述条款。 投诉事项五:关于类似业绩材料要求条款。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本机关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进行了审查,对照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调查处理情况如下:投诉事项*、*、* 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已影响成交结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一条第(二)之规定: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濮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濮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删除或修改招标文件中的违规条款(“省级或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加分条款、***认证范围强制列明四款细分单品条款、检测报告限定条款)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濮阳县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