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邀请招标邀请函
2026-10-14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邀请招标邀请函
广东/深圳-2026-10-14 00:00:00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邀请招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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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地址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 **********************
项目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中发大厦三楼会议室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资金来源 国有:***%
项目概况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邀请函名称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邀请招标邀请函
发送时间 ********** **:** 至 ********** **:**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标段编号 ***************************
报价方式 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 ******.**
大写金额 贰拾捌万元整
采购控制价说明 无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是否评定分离 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服务期(天) *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署之日至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办结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止。
招标/采购范围 深业鹏基南方沙河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属于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函,承诺对分所投标及履约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一律所的总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凡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投标的,二者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废标)处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须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执业证,执业注册单位须为本投标人(律所/分所)。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也不得将本项目主体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质疑截止时间 **********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地点 深业集团招采管理平台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中发大厦三楼会议室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八卦二路**号中发大厦
联系人 李远刚
联系电话 ***********

温馨提示

*.本采购项目仅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其它相关采购流程未在本平台实施,与本平台无关。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如项目需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供应商在缴纳前认真核实项目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等信息,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渠道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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