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2#学生宿舍楼项目澄清公告一
2026-10-14
广西/柳州 变更澄清
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2#学生宿舍楼项目澄清公告一
广西/柳州-2026-10-14 00:00:00
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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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委托,对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 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标段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发出澄清公告。

一、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其他要求:“无”变更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部分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合同总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中合同总金额**%中的**%或以上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本次招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参加:

①小型或微型企业可直接投标;

②中型企业投标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分包意向承诺书约定合同总金额**%中的**%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

③大型企业投标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分包意向承诺书约定合同总金额的**%由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合同总金额**%中的**%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

④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约定合同总金额的**%由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合同总金额**%中的**%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

⑤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约定合同总金额的**%中的**%或以上由小微企业承担。(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因第一章招标公告第*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选项在系统中为固定模版,无法修改,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部分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不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统一以本须知前附表*.*.*点第(*)项“其他要求”约定内容为准。”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变更为“□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  。

        分包金额要求:本次招标合同总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中合同总金额**%中的**%或以上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履约保证金修改为“无”。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

地址:柳城县凤山镇

联系人:刘立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号九洲国际**楼 

联系人: 梁秀华          联系电话:************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柳城县凤山中心小学*幢学生宿舍楼项目.****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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