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姜家甸村农机使用权出租项目
2026-10-14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河区岳龙镇姜家甸村农机使用权出租项目
天津-2026-10-14 00:00:00
天津-2026-10-14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姜家甸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姜家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姜家甸村农机使用权出租项目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小写¥****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竞价成功的报名人员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成功者保证金转为机械押金,到期机械交还后退回。 *、竞价成功者必须在竞价成功*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协议,逾期不签或中途反悔者,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发包方重新组织安排。 *、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需在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交还机械。若机械有损坏或者不及时交还机械,视情况扣除押金。 *、承包方在合同期间由于使用机械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姜家甸村村委会无关,由承包方自行担负。 *、由于此次发包的农机非全新机械,报名前请自行查看机械情况,一旦报名视同认可机械状况,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退。 *、本项目的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公开发包 | ||
| 转出用途 | 用于农业生产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元/年 | ||
| 挂牌期 | *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联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