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1号
2026-10-14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1号
四川/成都-2026-10-14 00:00:00
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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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招采类型 服务类
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变更开标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年度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公告*号

(项目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补充下列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供应商(法律服务机构)在询比采购、履约全过程,应当全面自查,凡供应商/其所属律所、投标团队律师目前正在代理与采购人(含采购人关联公司)存在对抗性诉讼、仲裁案件对方当事人的,属于重大利益冲突,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已经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本条款所称利益冲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供应商/经办律师正在代理采购人或其关联公司在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

(*)供应商、投标经办律师、近亲属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采购评审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存在股权、人员、管理关联,存在串通投标风险;

(*)其他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构成法定利益冲突、应当回避的情形。

*.如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投标阶段:否决投标;

(*)中标后:取消中标、解除服务合同;

(*)同时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等)。

*.履约期间,如果新发生利益冲突事件,供应商必须立即书面告知采购人,并主动回避、更换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继续提供法律服务。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申报的利益冲突情况进行复核核查,发现隐瞒情形,直接适用本条追责。

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遂宁川环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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