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10-14 00:00:00
*.*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拟采购***套(****+****)双模高功率扩展皮基站设备(含安装辅材与督导、调试、开网优化等工程服务费用),预估单套不含税金额*****.**元(具体详见采购内容清单),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元。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份额:分配***套(**%份额,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份额:分配**套(**%份额,四舍五入取整)。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单套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采购执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满足该基础要求上,投标人可承诺缩短供货期,最终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 质保期及保修期: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第*日起算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个月。满足该基础要求上,投标人可承诺额外保修期,最终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 合同签署方式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方式进行合同签署,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投标单价(含税)*供应商中标份额数量签订,实际采购金额以下达的采购订单金额为准。
付款比例及条件:到货款**%,到货且签署验货合格证书后支付;终验款**%,签署终验合格证书后支付;尾款*%,签署质保期期满证书后支付。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 | 高功率扩展皮基站 | 台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或*%;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日(以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同类产品(扩展型皮基站、一体化皮基站、大功率基站等相关产品)业绩,业绩的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万元。
注:
*)业绩日期认定: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对应订单(或结算单)项下有效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开票日期在****年*月*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区间内的发票方可计取;
*)业绩金额认定: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对应订单(或结算单)项下有效发票的累计含税金额(价税合计)计取。
*)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与该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协议须另附订单或结算单,否则不予计取。合同扫描件内容须包含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签字盖章页。所提供的发票须附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的发票截图,未通过税务局网站验证的发票,不予计取。
*.*经营状况及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财产被接管、冻结的;
(*)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截至投标截止日期, 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在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且行政处罚内容为暂停其投标资格的;
(**)截至投标截止日期,在同品类被纳入中国移动吉林公司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或中国移动全集团联动的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吉林移动负面行为禁入人员或中国移动全集团联动负面行为禁入人员,且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针对前序轮次采购失败而重新发起采购的项目)在本项目前序轮次采购中被判定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行为的;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 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房杨、刘旭、杨超、胡海燕、杨欣、刘晓楠、成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邮箱:**@******.***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于先生
异议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异议邮箱:****@**.***********.***
(异议处理期间,应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供应商网上招投标操作咨询
(*)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供应商在项目参与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 本项目实行系统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招标人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供应商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