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2026-10-14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深圳市俊海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阳泉市郊区“双创*镇”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俊海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同泰总部产业园厂房*栋同泰时代中心*栋*座****社区同泰总部产业园厂房*栋同泰时代中心*栋*座****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深圳市俊海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参与阳泉市郊区“双创*镇”项目投标时,与深圳市源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标且存在串通行为并最终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认定深圳市俊海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参与“阳泉市郊区‘双创*镇’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过程中,围标串标行为成立,应予处罚。
鉴于相关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在****年**月,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相关当事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七、处罚日期:****年**月**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阳泉市郊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