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4
四川/遂宁 质疑投诉
遂宁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遂宁-2026-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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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遂宁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遂宁新桥危化专职应急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中市禾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龙兴大道中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号蓝光香江国际*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遂宁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新桥危化专职应急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本应在履约验收环节考核的上层业务软件功能,强制要求投标阶段提交成品界面截图作为评审得分依据,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投诉事项*:重型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将底盘原装四开门双排座驾驶室设置为实质性否决项,排除国家标准认可的改制独立乘员舱合法整车。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投诉事项*:三台消防车配套车载电台、卫星融合终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进网证,将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置为实质性废标条件。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履约相关商务条款交替混用供应商与中标人,未界定适用场景,违反采购需求编制规范,埋下合同履约风险。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遂宁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