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2026-10-14 00:00:00
淅川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编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淅川县南区棚改房项目(* 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 年* 月**日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南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南阳中育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被投诉人 *:淅川县房产中心相关供应商:河南华水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
三、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设备配置清单》内标注 ******、**‑**/**、****‑**、*****、****、****、****、***** 等型号,标注品牌为西门子 ***。经公开渠道检索,****** 并非西门子 *** 硬件订货型号,不存在该硬件产品。投诉事项 *:配套清单内 ******* ****、******、******、******、*******、****** 等芯片物料号,属于板卡 *** 底层元器件编号,不属于投标设备对外的产品型号。投诉事项 *:****** 为通信协议,不是硬件设备型号。
四、查明事实
本局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后,依法向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副本,调取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询问函、评审资料及回复函等案卷资料,并于 **** 年 ** 月 ** 日组织专家论证。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河南华水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 **** 年 * 月 ** 日质疑回复函中认可,投标文件配置清单中 *******‑*、****** 等标注为 “西门子电气” 的编号,系企业专属内部功能编码、技术简称,并非西门子官方标准订货型号。投标文件备注栏标注品牌为 “西门子电气”,未提供西门子官方授权及对应标准型号证明;其提交的原厂订货号、产品型号明细与所附产品彩页内容不完全相符,亦未取得西门子厂家书面确认证明。该行为属于以不真实材料响应采购文件,误导评审委员会,影响评审公平性,投诉事项 * 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查,清单所列 ******* ****、******、****** 等为板卡底层元器件物料编号,不属于系统成品设备型号。******* ****(芯科科技)为美国芯片厂商,****** 等元器件不属于西门子品牌产品,但中标供应商将上述元器件全部标注为 “西门子电气”,故意混淆元器件品牌归属、虚构产品来源,误导评审,投诉事项 * 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查,****** 为通信协议标准,不属于硬件设备。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填报硬件设备规格型号,中标供应商将通信协议填入硬件型号栏目,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 * 成立。
综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核心控制系统品牌、型号描述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对本项目成交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处理依据及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本局作出如下处理:投诉事项 *、*、* 成立,且已影响成交结果,确认淅川县南区棚改房项目(* 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淅财招标采购‑****‑**)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淅川县房产中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权利告知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 日内向淅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淅川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