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6-10-14 00:00:00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联合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咸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编号 | 咸安*﹝****﹞**号 | |
系统宗地编号 | 咸安******* | |
宗地位置 | 咸安区双溪桥镇李容村 | |
土地面积(㎡) | ****.**㎡(约*.**亩) | |
主要 规划 指标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建筑限高 | ≤**米 | |
规划用途 | 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 |
出让年限 | **年 |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注:*、具体规划指标以《咸安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地块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独立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注:*.竞买人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被省厅和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投资强度)。
三、本次咸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采取无底价拍卖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起拍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和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到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向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资料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咸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咸安区金桂路***号*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矿产竞买保证金专户
账 号:**** **** **** **** **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支行营业部
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自然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