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0-440605-2026-0259-013-2026】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项目(二期)永和大道北侧农用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2026-10-14
广东/佛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Z10-440605-2026-0259-013-2026】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项目(二期)永和大道北侧农用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6-10-1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信息:

资产名称

用途

资产地点

资产面积(亩)

租期

租金起始价

竞价增加幅度

租金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项目(二期)永和大道北侧农用地

农业用途

狮山镇永和村永和大道北侧、官华路东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 月 ** 日止

****.**元/亩/年

***.**元/亩/年/次

每*年递增**%

*****.**

按合同期首年月租金标准(即公开交易的成交价)计算一年的租金总额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瑕疵等)


*.本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耕地、农用地(其他园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沟渠等)。本宗地占用耕地约**.**亩,根据最新“三区三线”成果,宗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约**.**亩(与耕地重叠)。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号),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若实地非农化、非粮化的,不得按现状保持,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须种植稻谷、小麦、玉米,也包括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不得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不得违法改变农用地用途和破坏耕作条件。竞得人利用本宗地用于合同约定用途外的用途,我司有权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对竞得人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和追究责任等。

*.基本农田以及耕地的利用,需要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号)要求,未经审批并落实耕地 “进出平衡”的耕地,未补充相应耕地前,单位或个人严禁改变该地块的耕地用途,否则行政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并要求落实整改。

*.本宗土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但未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如竞得人在承租期内需查阅关于本宗地涉及的产权证,可自行向出租人咨询。

*.若竞得人需要清理出租人遗留的搭建物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或附属设施、其他物品方可使用土地的,由此产生相关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对此承担。土地日后开发所需水电燃气、通讯、土地平整、道路等基建费用和相关开发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产权证照情况: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鹧鸪坑中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证号为佛府南集有(****)第*******号;(*)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永和村鹧鸪坑东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证号为佛府南集有(****)第*******号。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如竞得人在承租期内需查阅关于本宗地涉及的产权证,可自行向出租人咨询。

*.租金收取方式:按先交后用的原则交付租金,租金按一年度为一期进行收取。计租以自然年(每年*月*日—**月**日)为完整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依约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合同首年租金(按签订合同当年剩余租期计算,即租赁起算日至当年**月**日)。合同首年如不属完整自然年度,租赁起始当月不足一个自然月的按整月计租;剩余月份每满一个自然月按月计租。自下一个自然年度起,每一个完整自然年度按全年标准计收租金。

在合同首年**月**日前,竞得人提前向出租人一次性付清次年度(下一期)租金。往后每年**月**日前,竞得人提前向出租人一次性足额付清次年度(每期)租金(即**月**日前付清次年*—**月的总租金)。若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则竞得人向出租人缴纳当期应缴租金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须开立银行账户),除在限制参与狮山镇公有资产竞价期限内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其中,竞价限制情形包括:竞得狮山镇公有资产后未按期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或拒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自应签订合同的最后期限日起算,*年内不得参与狮山镇公有企业公有资产竞租(投)。竞买意向人需提供从事生产经营农业行业活动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以下经营范围中的两项: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谷物种植,农作物种植,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种植、养殖、培植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行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以企业法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法人不能参加竞买。

*.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意向人可登录“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意向人申请参与竞价的,点击右上方“登录系统”按钮,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首次参加项目的竞买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完成实名核验,完善基本信息,可信等级须达到*级及以上,角色选择“响应方 * 投标人”。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手册(竞买人)》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主体注册及登录操作手册》,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认真研读上述操作手册。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请使用****、***、谷歌等主流浏览器。请勿使用**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网上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本宗地由招租人(出租人)按现状进行交付。招租人(出租人)不组织项目土地现场踏勘,意向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视为已对项目土地现状完全了解并清楚,竞得土地后不得再对土地现状问题提出异议,并同意由出租人按土地现状交付。出租人不再承担租赁物任何状况下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水电燃气、道路等)。双方确认以此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具体位置详见合同附件。本租赁物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租赁范围。租赁物上如有出租人遗留的搭建物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或附属设施、其他物品,需清理后方可使用土地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招租人(出租人)不对此承担。

(三)交易时间

*.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网上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租赁期限、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云平台运维团队,联系电话:*************。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座*楼

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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