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10-13 00:00:00
电动重卡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德市交投信达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电动重卡购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确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车辆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汕德卡牌换电式纯电动翼开启厢式货车,型号**********************,总质量*******,额定载质量*******,车厢长度*.*米,采购数量**台。该批车辆主要用于中短途短驳及配送业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批车辆业务场景为**板/车装载需求,每板规格*.*米×*米、约*.*吨,整车有效载重需求约**吨。**吨级车辆额定载质量仅约*吨,无法满足装载要求,必须采用**吨级*.*米厢式货车。同时,该业务日均出车频次高,充电版车辆每次充电需*.*小时以上,换电版仅需约**分钟即可完成换电,换电模式为高频短驳场景的刚性需求。据此,本项目核心技术参数组合为"总质量**吨级+车厢长度*.*米+换电式纯电动+翼开启厢式",该组合由实际业务场景决定,无法以其他车型替代。
经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系统,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已获公告的换电式纯电动翼开启厢式车均为**吨级车型,无法满足**吨级载重要求;**吨级换电式纯电动翼开启厢式车仅中国重汽集团申报的汕德卡牌车型(**********************)进入第***批产品公示,其货厢尺寸、额定载质量、换电兼容性等关键参数与本项目需求完全匹配。除上述车型外,市场上暂无其他品牌厂商有同时满足本项目全部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德市顺安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三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等网站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宁德市交投信达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三屿公交站东北**米(****)宁德陆港联运中心
联系方式:陆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锦绣名苑*幢*梯****室
联系方式:叶浩、缪胧/************
公告附件:
- 单一来源论证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