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10-13 00:0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成交金额 |
| * | 五洲传播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号 | **.**(均分制) | *******元 |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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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东京审判开庭**周年”主题展览项目 。 服务范围及要求: “东京审判开庭**周年”主题展览项目 , 展览以 东京审判 史实为主轴,以历史照片、历史故事、历史影像及相关展品为元素,编写与设计展览内容和版式,阐明东京审判等战后审判的法理基础,并以不可辩驳的证人证据,揭示日本军国主义策划、发动对外侵略的全过程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 |
陈顺朝、刘昉、曾伟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栋高区**楼
联系人:高婷(江城)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江城)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