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10-13 00:00:00
白马街道省级****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项目名称 | 白马街道省级****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白马街道省级****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项目施工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杨河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昌河大厦*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伟***********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王伟军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总工 | 高洋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望江县****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四标段;潜山市****余井大桥到杜埠大桥段(湖潘路)提质改造工程 | |
主要人员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年农村公路联网路项目(一标段);霍山县美丽公路建设工程(道士冲至太阳段、单龙寺至太阳段道路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灵璧县****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黄山新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巴亮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总工 | 牛小俊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皖浙*号风景道一期工程(**+***~**+***.***段);休宁县建制村通双车道瑶月路改建工程 | |
主要人员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皖浙*号风景道一期工程(**+***~**+***.***段);休宁县建制村通双车道瑶月路改建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休宁县建制村通双车道瑶月路改建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泗县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赵先龙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总工 | 张莉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工期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凤阳县“千万工程”和美乡村一期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亮岗至总曹路项目;歙县霞坑镇石潭循环道改善工程(一期) | |
主要人员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凤阳县“千万工程”和美乡村一期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亮岗至总曹路项目;歙县霞坑镇石潭循环道改善工程(一期) 项目总工业绩: 凤阳县钙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石灰窑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变更原因:原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中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填写成单位名称,现修改成投标报价。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