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6-10-13
安徽/阜阳 中标结果
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安徽/阜阳-2026-10-13 00:00:00
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

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颍上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五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隆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观园**幢*****层、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颍上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号楼*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伍角壹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榛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西三十铺镇新庄村顾塘组**号、徐州市丰县中阳大道西段(城管局西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伍角壹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晟筑建设有限公司和琨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垂岗乡垂岗街道文化路***号、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香堤北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伍角壹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颍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杨湖镇杨湖镇街道社区二辖区***号**、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枫林路*号华野大厦**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伍角壹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中颍建设有限公司和朔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慎城路与经三路交汇处国宾府*幢一单元***/***商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荣恒大厦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伍角壹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颍上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城北新区政务南路***号

联系人:左帅

联系方式:************

招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延安路****号

项目负责人: 史新军、许涛

电 话: ***********、***********

公示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延安路****号,联系人:史新军(项目负责人)、许涛,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颍上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投诉,地址:颍上县城北新区政府大楼*楼西侧,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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