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2026-10-13 00:00:00
为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拟对名下部分闲置资产(以下简称“租赁物”)进行意向招租,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承租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意向招租租赁物基本信息
租赁物编号 | 租赁物名称及位置 | 产权证号 | 使用面积(㎡) | 拟租赁期限(年) | |
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 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建设路左侧整宗资产 | 云(****)砚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砚山县江那镇新丰路***号商铺 | 云(****)砚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号***号商铺 | 云(****)砚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号***号商铺 | 云(****)砚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
* | 砚山县尖山公园旁***、***号商铺 | 云(****)砚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 |
本公告附资产实拍照片,照片仅作展示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
租赁物*

租赁物*

租赁物*、*

租赁物*

二、租赁相关要求
(一)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物拟定租赁期限为*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租租金价格由招租方根据市场行情、承租年限等综合因素,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评估底价,并通过正式招租公告确定的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租金标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价高者得。具体租金标准及竞价规则以正式招租公告为准,有意向者可向招租方咨询。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赁期内,房屋水电费、物业费、网络费、卫生费等所有日常运营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经营要求
*.承租方须合法合规经营,经营范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规定,严禁从事易燃易爆、污染环境、违规违法、噪音扰民等高危、违规经营项目。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产权登记用途,不得私自改造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如需小型装修改造,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严禁转租、分租、转借租赁物,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租赁主体。
三、其他
(一)公告期限
本公告长期有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招租方发布正式招租公告或招租方决定终止本次意向招租时止。
(二)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方可联系下述招租方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或现场查看上述拟租赁物。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咨询、踏勘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特别提醒
本公告仅为意向招租公告,不构成正式竞价公告或招租公告,亦不构成招租方对任何意向承租人的要约或承诺。招租方有权根据意向报名情况另行发布正式招租公告,并按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承租人,具体规则以正式招租公告为准。
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