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3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2026-10-13 00:00:00
招标公示 ***;详情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浏览量:*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河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推动天津市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结构稳固、排水畅通、安全适用、群众满意”原则,拟开展宁河区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路面或面包砖路面**.**万平方米,新建公厕*座,共涉及宁河区**个街镇***余村。
*.*.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为推动天津市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结构稳固、排水畅通、安全适用、群众满意”原则,拟开展宁河区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路面或面包砖路面**.**万平方米,新建公厕*座,共涉及宁河区**个街镇***余村
*.*.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无在施工程记录,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技术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投标单位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规定;*、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日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至**********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号*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现场缴纳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文件领取表(邮箱获取)以手持件形式交给现场相关工作人员或者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为:①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②正文:“公司名称、接收招标文件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投标人还须“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信息,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日期为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塘沽支行,银行账号:******************。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园北京路****号综合楼**楼
联系人:王振平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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