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吴家山中学走马岭分校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3
湖北/武汉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吴家山中学走马岭分校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武汉-2026-10-13 00:00:00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吴家山中学走马岭分校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东西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吴家山中学走马岭分校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锐讯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号国际企业中心三期*栋*层**号****

被投诉人:武汉市吴家山中学走马岭分校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食品一路**号

相关供应商*:武汉易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路*号武汉客厅小型会展中心第*幢*单元**层**号房

相关当事人: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号中建壹品澜湾*栋/单元***层*商(复式)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标记三项功能设置演示视频评分项,存在评审标准模糊、重复计分问题。
*.招标文件★号实质性条款,表述模糊,缺乏法定判定标准。
*.招标文件**项带▲重要参数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
*.质疑答复主体不合规。
*.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规范。
*.中标人投标电子签章不规范。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西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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