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市级][公开招标]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监理服务变更公告
2026-10-13
河南/安阳 变更澄清
[河南省·安阳市·市级][公开招标]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监理服务变更公告
河南/安阳-2026-10-13 00:00:00

[河南省·安阳市·市级][公开招标]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监理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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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页、第**页、第**页关于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的规定,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①当*<* 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 *≤*≤** 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 **<*≤**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

④当 **<*≤***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

⑤当 ***<*≤***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名定标候选人。

⑥当 ***<*≤***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

⑦当 ***<* 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 名定标候选人。

变更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确定有效投标人,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至**家(含**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家。

*、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所有“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字样。

三、其他补充事宜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变更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未明确约定或需进一步细化的,双方协商补充完善后以最终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经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英喧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中段路南***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树芳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米路北经三名筑*号楼**楼****室

监督部门: 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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