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康养中心改造项目(一期)EPCO”招标文件内容澄清的通知
2026-10-13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康养中心改造项目(一期)EPCO”招标文件内容澄清的通知
安徽/六安-2026-10-13 00:00:00

舒城县康养中心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舒城县城关镇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 ******************* 舒城县康养中心改造项目(一期)**** 公开招标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第*次更正公告

关于“舒城县康养中心改造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内容澄清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潜在投标人电话反馈:为规范养老机构的备案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实行备案制。为便于各投标人准确提交业绩证明材料,运营业绩资信业绩评审说明现变更如下:

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民政部门出具的机构备案证明或备案回执(证明或回执上须体现床位数量);如为自有、自建、自营机构,第*项业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合同,仅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机构备案证明或备案回执(证明或回执上须体现床位数量);如果是中标后与招标人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的机构,第*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民政部门出具的机构备案证明或备案回执(证明或回执上须体现床位数量)及建设单位(委托方)盖章的项目公司设立证明材料。其他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舒城龙舒舒韵康养有限公司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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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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