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更正公告
2026-10-13
安徽/滁州 变更澄清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滁州-2026-10-13 00:00:00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更正公告 **********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招标公告 **********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履约能力”评分项中第(*)项“中医经方系统软件类”软件著作权评审因素,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设置倾向性评审指标,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履约能力(**分)评分原文:“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类得*分最高得**分。(*)中医辅助诊疗(或决策)类。(*)智慧随访类。(*)电子病历类。(*)中医传承类。(*)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系统类。(*)中医经方系统软件类。”。*、上述第(*)类“中医经方系统软件类”作为独立评审类别纳入评分,经公开版权登记信息检索,南京大经中医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申请登记“大经中医经方系统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号*************),软件名称与招标文件该评审类别文字表述高度重合,该著作权名称几乎与评分项类别名称完全一致。*、“中医经方”属于中医药知识库、中医辅助诊疗系统项下其中一个子业务模块功能,不属于独立业务系统类别。采购需求第三章全部采购需求中,没有将“中医经方系统软件”作为独立软件产品提出功能、业务需求,采购需求只在中医药知识库系统中包含经方知识库功能模块,并未要求独立“中医经方系统软件”产品。将采购需求未要求的独立软件类别单独列为软著加分项,该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实际业务需求不匹配。*、该评审类别命名与特定已登记软件著作权名称高度趋同,极易造成只有持有该特定名称软著的供应商才能够拿到该*分评审分值,缩小市场竞争范围,对其他潜在投标人形成不公平,构成倾向性、指向特定供应商的评审设置。

回复:软件著作权证书为各供应商自行申报,文字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本项目所要求的为软件著作权的类别为中医经方系统软件类,并不要求名称一致,且经查询,名称包含中医经方的软著也不少于*个;为便于评审,现此条修改为“中医药知识库软件类”;软件内容包含中医药知识库内容的均予以认可,如软件著作权证书无法判定,可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供评委评审。

问题*:招标文件中医药知识库系统★号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医药知识库系统”设置★强制性参数:★所有知识库需提供每季度不少于*次更新。(须提供截图或者承诺函)。★支持医案查询的国医大师数量不少于**位。(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有效全国名老中医专家正式合作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提供关键部分扫描件(含合作主体、合作期限、双方签章页)。该参数将“必须提供不少于**位国医大师正式合作协议/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作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智慧中医软件系统服务,核心考察对象是软件产品本身内置的国医大师医案查询功能、实际可查询的国医大师数量、医案数据完整度,并非考察投标人直接签约国医大师的数量。专家合作协议签约数量,不能直接等同于软件产品质量、项目履约实施能力、后续运维服务水平。即便投标人未与国医大师本人直接签约,也可通过正版出版物、公开文献等合规途径获取,在软件内实现≥**位国医大师医案查询能力。合作协议数量与本项目所要采购的软件服务质量之间不存在直接对应关系,将专家个人合作协议作为实质性否决投标条件,评审佐证条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将必须提交与**位国医大师本人直接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作为实质性无效投标条款,国医大师属于稀缺资源,部分国医大师已经逝世,客观上无法再签署新的商业合作协议;在世国医大师人数有限,直接个人商业签约资源高度集中于少数企业,该证明材料要求人为抬高投标准入门槛,与本项目软件功能实现、合同实际履行没有必然对应关系,变相排斥大量具备成熟中医药知识库软件产品的潜在供应商,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判断软件是否具备“不少于**位国医大师医案查询”功能,最直接客观的证明材料应为软件系统功能截图,通过截图即可直观核验系统内可查询国医大师名单、医案条目,完全可以实现投标阶段对该项功能的评审校验。舍近求远要求提供专家个人合作协议,评审佐证方式设置不合理。*.软件系统内置合规国医大师医案,重点在于医案数据版权来源合法、系统可正常检索查阅,而不是投标人必须直接和专家本人签约。即使投标人持有合法授权的全套国医大师医案数据,但没有与每位国医大师本人直接签订合作协议,就直接判定投标无效,该证明材料要求与项目实际业务需求不相匹配。

回复:中医药知识库系统*知识库更新维护标★项:“支持医案查询的国医大师数量不少于**位。(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有效全国名老中医专家正式合作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提供关键部分扫描件(含合作主体、合作期限、 双方签章页)。”修改为:“支持医案查询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国医数量不少于**位。(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与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国医个人或所在医院为客户主体的名老中医合作、中医传承系统类建设或采购合同,若合同签约方或客户主体为省级及以上三级甲等中医院,则可按合作医院拥有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国医数量统计,可提供多份合同累加,累加后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国医数量需不少于**位。投标人须同步提供能够证明合作医院上述专家数量的官方网站查询链接及网页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签约方或客户主体、建设内容、双方签章页。)。

问题*:中医药知识库系统★项要求“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有效全国名老中医专家正式合作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证明材料”作为硬性评审条件,该条件设置与项目建设履约能力不相匹配,涉嫌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事实依据:*.本项目建设中医药知识库,可通过采购成熟合规知识库授权、公开出版权威中医药典籍、国医大师公开出版物、行业标准知识库等多种合法途径实现知识库达到不少于**位国医大师医案的要求,并非必须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直接与国医大师本人签署合作协议。*.直接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必须持有与国医大师本人正式合作协议,属于把资源获取路径进行唯一化限定;大量具备软件研发、系统集成能力供应商,没有直接和大师签署纸质合作协议,但可以通过合法授权采购方式获得合规医案数据,本条款变相排斥该类供应商,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存在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控标项的嫌疑。*.项目核心是软件系统建设,医案知识库数据可通过授权采购实现,不应将投标人直接持有专家合作协议作为投标评审硬性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建设。

回复:详见问题*回复。

问题*:评分办法“履约能力**分”:软件著作权评分,仅限定*类软件著作权,以著作权名称类别作为得分依据,未关注实际软件功能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存在不合理限制风险事实依据:*.软件著作权名称由申请人自行申报,无国家统一强制命名标准,不同厂商同类功能软件著作权命名存在差异,仅按著作权文字名称归类打分,不看软件实际功能,容易出现:实际功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但著作权文字名称不完全匹配即不得分,损害公平竞争。*.该评审项应当以软件功能是否匹配采购需求为核心,而不是仅依靠著作权证书名称文字匹配打分

回复:招标文件评审内容中并未要求按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名称文字作为评审依据,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可看出为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所要求的品类的软著均可认可,如软件著作权证书无法判定,可自行补充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供评委评审。

问题*:投标人****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提供一个智慧中医医院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最高得*分。事实依据:请明确投标人是否提供对应数量的中医院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业绩即可满足本项评分要求;法律依据:为保证所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避免可能存在的评分错漏,无需法律依据。质疑请求:请明确投标人是否提供对应数量的中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业绩即可满足本项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是国家智慧中医院(电子病历型)建设试点项目,着力推动**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中医院的数字化和智慧化。需要提供中医院的智慧医疗系统建设业绩,提供材料及业绩时间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澄清*: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澄清*: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修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毕玉

电 话:************ ************、************、***********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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